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,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,决定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数量
村党组织书记岗位21个。
二、报名范围
泰安市直及东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(不含教育、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)、国有企业正式职工,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,目前在岗的乡镇(街道)编外聘用人员,现任村“两委”干部,退役军人以及新乡才、经济能人、返乡大学生等“五乡”人才群体中的优秀人员。
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:1.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目前在岗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、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、驻村工作队队员、“四进”攻坚工作组成员的;2.被确定为“育苗升级”培养对象的;3.乡镇(街道)编外聘用人员有管理区、村级工作经验的。
三、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
1.中共正式党员,具有1年以上党龄;
2.年龄在55周岁以下,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不受年龄限制;
3.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除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以外,其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(中专)以上学历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5.政治合格、本领过硬、服务热心、敢于担当,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,愿意到农村工作、奉献“三农”事业。
选聘所涉及到的年龄、党龄等时间计算,均截至2020年9月22日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选聘:
1.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、不执行,甚至消极、不满或抵制的;
2.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,以及存在“村霸”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;
3.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,被有关部门查处的;
4.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,或破坏经营秩序、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;
5.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。
四、方式和程序
(一)个人报名
属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,向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报名。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党委(党组)报名。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退休人员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报名。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报名。报名人员需填写《公开选聘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》(附件1),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、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1份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提交。个人报名截止日期:2020年9月30日17:00。
(二)单位推荐
各单位党组(党委)、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,深入考察分析研判,经集体研究后,形成单位推荐意见,于9月30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《公开选聘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》(附件1)、《东平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》(附件2)、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报县委组织部(县委大楼121室)。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(三)资格联审
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审计、信访、税务等部门单位,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资格联审,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和任职工作全过程。
(四)综合比选
采取面试形式进行。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,面试实行百分制,具体时间、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。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、农村经济发展、新农村建设、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质、业务水平以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。结合报考人员任职履历、岗位匹配度等要素,经初步筛选后,差额确定考察对象。
(五)深入考察
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,通过采取个别谈话、民主测评、实地走访、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考察,重点考察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工作实绩、一贯表现、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。在组织考察过程中,如发现查实有影响选任的,取消选任资格,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六)确定人选和任职村庄
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,结合前期村庄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,在相关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会议研究后,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拟任职人选和拟任职村庄。
(七)体检与公示
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,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,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比选情况予以递补。在人选所在单位(村、社区)、居住村(社区)和东平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公示对象违纪违法等影响选任的相关问题,一经查实,取消选任资格,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择优等额递补。
